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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与李**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许*诉被告李**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许*于2015年12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许*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许*撤回起诉。

诉讼费1525元,减半收取763元,由原告许*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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