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冯**与被告**限公司、中牟城**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冯**与被告中牟城市**有限公司、万儒**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冯**于2015年12月1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自愿撤回对被告中牟城市**有限公司、万儒**公司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冯**申请撤回对被告中牟城市**有限公司、万儒**公司的起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冯**撤回对被告中牟城市**有限公司、万儒**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978元,减半收取1489元,由原告蒋**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