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曹某某与河南大城**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受理了原告曹某某诉被告河南大城**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12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准予撤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曹某某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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