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夏**与夏**、夏*、夏**、夏**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夏**与被告夏**、夏*、夏**、夏**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原告夏**于2015年12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夏**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夏**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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