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宋**诉被告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于2016年2月23日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陈**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宋*重申请撤回对被告陈**的起诉,理由正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宋**撤回对被告陈**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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