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郑**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孟**、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郑**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郑**业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五)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郑州深信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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