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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民委员会诉河南**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巩义市**民委员会诉被告河南**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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