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徐**诉被告朱**、红旗**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徐**于2015年6月10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徐**申请撤回对被告朱**、红旗**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40元,减半收取为人民币1270元,由原告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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