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濮阳市**限公司与中建七**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濮阳市**限公司诉被告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于2015年6月4日向本院提交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濮阳市**限公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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