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舞钢市**限公司诉被告中国三冶**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被告达成还款计划,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审查,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现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原告舞钢市**限公司撤回对被告中国三冶**工程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4855元,减半收取7427.5元,由被告中国**筑工程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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