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2013)西民初字第1524号民事调解书,于2013年12月16日立案执行中国农业**口黄泛区支行与郭**、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正在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2013)西民初字第1524号民事调解书中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上诉人王**因与被上诉人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上诉人刘**、石防震因与被上诉人李**、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胡**、盛**因与被上诉人天泰(周口**限公司、被上诉**业有限公司雇员受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郭**、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刘**与贾**、林**等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杨**、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陈**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原告刘*结诉被告贾**、林**、西华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地房地产公司)、西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公司)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