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宋**诉上官涛、刘**、潘*、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宋**诉被告上官涛、刘**、潘*、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因被告上官涛、刘**涉嫌经济诈骗,洛阳市公安局龙门分局正在侦查期间,本案需向公安部门移送,且原告宋**于2015年12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宋**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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