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原告高*君诉被告中国人**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高**与被告中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高**于2015年9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高**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高**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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