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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世**责任公司与宜*(天津**限公司等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世**责任公司诉被告宣*(天津**限公司、被告天**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北京世**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后认为,百强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北京世**责任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四万六千九百二十二元,减半收取二万三千四百六十一元,由北京世**责任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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