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上诉人中×因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4)东民初字第1009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本案的基础事实尚需进一步查清。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14)东民初字第10098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重审。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北京新**有限公司与石*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新**有限公司与魏*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宫**与北京城**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王**与北京城**责任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兆峰陶**有限公司与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北京新**有限公司与吕**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新**有限公司等与王*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伊**与刘*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与张**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杨**与北京遥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