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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管理协会与北京花**有限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原告中国音**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与被告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都公司)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5月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代理审判员张*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董**、姜**参加的合议庭,于2015年10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音集协之委托代理人张*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花*都公司经本院合法送达出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完毕。

原告诉称

原告音集协起诉称:音集协是经国**权局正式批准成立的我国唯一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音集协与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签署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以信托的方式获得了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并且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经查,花丽都公司未经授权许可在其营业场所提供的卡拉OK点唱系统中收录并营业性播放了《我的士兵兄弟》等120首涉案音乐电视作品。KTV行业的经营方式是依靠向公众提供音乐电视作品的娱乐来吸引消费者获取盈利,其生存的第一要素就是要有音像作品供其使用。国**权局在2006年第1号公告中,明确告知了KTV行业向权利人交付著作权使用费的行业标准和时间。花丽都公司作为该行业的经营者,理应知晓。花丽都公司的侵权行为侵犯了音集协对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且该侵权行为具有主观过错并一直在持续,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故音集协诉至法院。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花丽都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音乐电视作品;2、判令被告花丽都公司赔偿原告音集协经济损失12万元及诉讼合理费用9400元(包括公证费2500元、场所消费费用400元、律师费6500元);3、判令被告花丽都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

被告花*都公司既未做出答辩,亦未参加本院庭审,未提交证据。

本院查明

本院经审理查明:2011年,中**总公司出版由音集协监制的音像制品《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一辑)》,共有DVD光盘17张,收录包含120首涉案音乐电视作品在内的多首音乐电视作品。该音像制品外包装载明:“版权声明:本出版物内音乐电视作品的全部著作权分别归属于本出版物内页所标示的著作权人所有,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违者必究”,内页载明:《我的士兵兄弟》、《永远是朋友》、《追缘》、《中华民谣》、《十九恋歌》、《莲美人》的著作权人为北京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公司);《绽放》、《LOVERAIN》、《奇迹》、《背影》、《为你写首歌》、《一路落花》的著作权人为北京易**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公司);《豆浆油条》、《木乃伊》、《编号89757》、《一千年以后》、《曹*》、《进化论》、《不潮不用花钱》、《背对背拥抱》、《醉赤壁》、《西界》、《小酒窝》、《期待你的爱》、《亲爱的还幸福吗》、《平行线》、《不可思议》、《委屈》、《空气》、《停电》、《被风吹过的夏天》、《第三滴眼泪》、《大小姐》、《换季》、《我的超人》、《我介意》、《这种爱》、《相思垢》、《他一定很爱你》、《天黑》、《坚持到底》、《死心彻底》、《认真》、《一首情歌》、《一天天一点点》、《不让你走》的著作权人为北京**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公司);《InControl》、《自由舞蹈》、《走》、《随手的未来》、《1978》、《沙滩绅士》、《午后三点》、《罗素广场》、《OCEANISDEAD》、《夜空多灿烂》、《忘了我》、《EASY》的著作权人为北京东**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公司);《爱的翅膀》、《飞蛾扑火》、《女皇》、《公主复仇记》、《幸好》的著作权人为北京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公司);《和寂寞说分手》、《听雪》、《木兰星》、《88烦恼》、《一个人的北京》的著作权人为北京星**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公司);《倦鸟余花》、《与爱情无关》、《告解的男人》、《再爱我好吗》、《想像》、《一个人走》、《香水》、《我记得我爱过》、《故意不爱你》、《躲不了》、《恋人唱的歌》、《一封信》、《黑色翅膀》、《好想对你说》的著作权人为北京当**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公司);《梨花满天开》、《依呀来欧》、《红顶屋的故事》、《又见茉莉花》、《要嫁就嫁灰太狼》的著作权人为西蒙恒源**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公司);《别在我离开之前离开》、《忘记尘缘忘记你》的著作权人为北京乐扑盛世国际**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公司);《醒了》、《那片海》、《青藏高原》、《穿行》、《家乡》、《情人》、《雪域光芒》、《漂》、《在北京的金山上》、《喜玛拉雅》、《格桑花开》、《相爱》、《原野》、《天空》、《那个冬季》、《雪》、《天亮了》的著作权人为北京麒**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麒麟童公司);《五星红旗》、《感恩》的著作权人为刘**;《感受》、《变脸》、《叶子》、《别怕有我》、《最好的朋友》、《雨夜》、《天使的选择》、《我还是挑我的》、《爱就爱了》、《展翅高飞》、《十二种颜色》、《花样年华》的著作权人为北京竹**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竹书房公司)。

2008年10月9日,音集协(甲方)与刘**(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出租权、复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乙方不得自己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针对上述事实,北京**证处于2014年1月21日出具(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23号公证书。2014年9月10日,刘**出具《声明》,确认其与音集协之间签订的前述《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有效期顺延至2017年10月9日。

2009年3月25日,音集协(甲方)与北**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出租权、复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乙方不得自己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针对上述事实,北京**证处于2013年4月16日出具(2013)京东方内民证字第3272号公证书。2015年3月26日,北**公司出具《声明》,确认其与音集协之间签订的前述《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续展有效。

2009年6月29日,音集协(甲方)与麒**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出租权、复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乙方不得自己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针对上述事实,北京**证处于2014年1月21日出具(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19号公证书。2013年6月6日,麒**公司出具《声明》,确认其与音集协之间签订的前述《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续展有效。

2009年8月22日,音集协(甲方)与北**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出租权、复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乙方不得自己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针对上述事实,北京**证处于2014年1月21日出具(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18号公证书。2013年6月6日,北**公司出具《声明》,确认其与音集协之间签订的前述《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续展有效。

2009年12月16日,音集协(甲方)与西**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出租权、复制权、广播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乙方不得自己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针对上述事实,北京**证处于2014年1月21日出具(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16号公证书。2013年6月6日,西**公司出具《声明》,确认其与音集协之间签订的前述《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续展有效。

2010年4月12日,音集协(甲方)与北**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出租权、复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乙方不得自己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甲方行使的权利。乙方不得自己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针对上述事实,北京**证处于2014年1月21日出具(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15号公证书。2013年6月6日,北**公司出具《声明》,确认其与音集协之间签订的前述《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续展有效。

2010年7月28日,音集协(甲方)与北**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乙方不得自己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针对上述事实,北京**证处于2014年1月21日出具(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14号公证书。2013年6月6日,北**公司出具《声明》,确认其与音集协之间签订的前述《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续展有效。

2010年9月8日,音集协(甲方)与北**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在授权于KTV提供卡拉OK点播服务时所涉及的放映权、出租权、复制权、广播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乙方不得自己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针对上述事实,北京**证处于2014年1月21日出具(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12号公证书。2014年8月25日,北**公司出具《声明》,确认其与音集协之间签订的前述《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有效期顺延至2016年9月8日。

2010年10月18日,音集协(甲方)与北**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乙方不得自己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针对上述事实,北京**证处于2014年1月21日出具(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08号公证书。2014年8月18日,北京东**限公司出具《声明》,确认其与音集协之间签订的前述《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有效期顺延至2016年10月18日。

2010年11月8日,音集协(甲方)与北**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出租权、复制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乙方不得自己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照此办理”。针对上述事实,北京**证处于2014年1月21日出具(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04号公证书。2014年8月18日,音集协(甲方)与北**公司(乙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双方之间签订的前述《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续展有效,并约定:“甲乙双方同意从2014年8月18日起,《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有效期续展2年,即2014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18日。至期满前60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两年。此后亦照此办理”。针对上述事实,北京**证处于2014年10月24日出具(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9694号公证书。

2011年7月4日,音集协(甲方)与竹书房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乙方不得自己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针对上述事实,北京**证处于2014年1月21日出具(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24号公证书。2014年9月10日,竹书房公司出具《声明》,确认其与音集协之间签订的前述《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至2017年7月4日。

2013年11月11日,音集协(甲方)与北**公司(乙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出租权、复制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的权利。乙方不得自己行使或委托第三人代其行使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由甲方行使的权利……甲方对乙方的权利管理,指同音像节目的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根据使用情况向乙方分配使用费。上述管理活动,均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至期满前六十日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本合同自动续展三年。之后亦照此办理”。针对上述事实,北京**证处于2014年1月21日出具(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09号公证书。

2015年4月15日,北京**证处公证员会同音集协指派的工作人员,来到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60号的“花丽都”KTV。音集协指派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503”包间使用点歌器,依次点播了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曲目清单》见公证书附件一),同时使用摄录一体机(摄录一体机内存事先已经格式化)对播放歌曲进行不间断录制,其中《我的士兵兄弟》、《绽放》、《LOVERAIN》、《一千年以后》、《平行线》、《我介意》、《不让你走》、《夜空多灿烂》、《木兰星》、《我记得我爱过》、《又见茉莉花》、《雪域光芒》、《天亮了》、《叶子》为完整播放,其他歌曲均为连续播放约1分30秒时长片段。此次消费支付400元,取得盖有“北京**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四张(复印件见公证书附件二)及名片三张(复印件见公证书附件三)。针对上述公证过程,北京**证处于2015年4月22日出具(2015)京长安内经证字第7203号公证书及公证光盘。2015年4月24日,音集协向北京**证处支付公证服务费2500元并取得发票一张。经当庭随机抽取比对,公证播放的涉案音乐电视作品内容与《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一辑)》光盘所载的涉案音乐电视作品内容,在画面、旋律、演唱者、歌词等方面一致。

另查,2006年11月9日,国**权局发布2006年第1号公告,载明:“国**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卡*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予以公告。卡*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卡*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在庭审陈述中,音集协称花**公司经营场所区域的实际收费标准为8元/包房/天。

音集协另提交《合作协议》、《协议书》及《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用以证明本案律师代理费为6500元。在庭审陈述中,音集协认可该费用尚未实际支付,系案后支付。

以上事实,有音像制品《流行歌曲经典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一辑)》、(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23号公证书、(2013)京东方内民证字第3272号公证书、(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19号公证书、(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16号公证书、(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15号公证书、(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14号公证书、(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12号公证书、(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08号公证书、(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04号公证书、(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9694号公证书、(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24号公证书、(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09号公证书、(2014)京东方内民证字第618号公证书、《声明》、(2015)京长安内经证字第7203号公证书及公证光盘、公证费发票、收据以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音集协系依法成立的音像集体管理组织,有权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音集协在本案中针对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主张权利。涉案音乐电视作品通过相关联的画面和音乐编排,体现了独创性,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根据本案中音像制品的权属声明、《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声明》和《补充协议》,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将包括放映权在内的著作权及相关维权权利信托音集协行使。本院确认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害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放映权的侵权人提起诉讼。根据(2015)京长安内经证字第7203号公证书、公证光盘及当庭比对结果,公证内容与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一致。故在花丽都公司未提供证据的情形下,本院认为花丽都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内使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侵犯了音集协对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享有的放映权,依法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由于音集协未能举证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花丽都公司的违法所得,故参考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综合考虑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类型、知名度及市场价值,花丽都公司的经营规模、侵权情节、主观过错等因素,本院在法定数额内予以酌定。关于公证费及场所消费费用,属于为本案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有相关票据在案佐证,本院予以全额支持。关于律师费,由于尚未实际发生,本院将根据音集协委托律师代理案件的事实,予以酌定。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本院缺席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北京花丽都娱乐**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在其经营场所内立即停止使用并删除一百二十首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我的士兵兄弟》、《永远是朋友》、《追缘》、《中华民谣》、《十九恋歌》、《莲美人》、《绽放》、《LOVERAIN》、《奇迹》、《背影》、《为你写首歌》、《一路落花》、《豆浆油条》、《木乃伊》、《编号89757》、《一千年以后》、《曹*》、《进化论》、《不潮不用花钱》、《背对背拥抱》、《醉赤壁》、《西界》、《小酒窝》、《期待你的爱》、《亲爱的还幸福吗》、《平行线》、《不可思议》、《委屈》、《空气》、《停电》、《被风吹过的夏天》、《第三滴眼泪》、《大小姐》、《换季》、《我的超人》、《我介意》、《这种爱》、《相思垢》、《他一定很爱你》、《天黑》、《坚持到底》、《死心彻底》、《认真》、《一首情歌》、《一天天一点点》、《不让你走》、《InControl》、《自由舞蹈》、《走》、《随手的未来》、《1978》、《沙滩绅士》、《午后三点》、《罗素广场》、《OCEANISDEAD》、《夜空多灿烂》、《忘了我》、《EASY》、《爱的翅膀》、《飞蛾扑火》、《女皇》、《公主复仇记》、《幸好》、《和寂寞说分手》、《听雪》、《木兰星》、《88烦恼》、《一个人的北京》、《倦鸟余花》、《与爱情无关》、《告解的男人》、《再爱我好吗》、《想像》、《一个人走》、《香水》、《我记得我爱过》、《故意不爱你》、《躲不了》、《恋人唱的歌》、《一封信》、《黑色翅膀》、《好想对你说》、《梨花满天开》、《依呀来欧》、《红顶屋的故事》、《又见茉莉花》、《要嫁就嫁灰太狼》、《别在我离开之前离开》、《忘记尘缘忘记你》、《醒了》、《那片海》、《青藏高原》、《穿行》、《家乡》、《情人》、《雪域光芒》、《漂》、《在北京的金山上》、《喜玛拉雅》、《格桑花开》、《相爱》、《原野》、《天空》、《那个冬季》、《雪》、《天亮了》、《五星红旗》、《感恩》、《感受》、《变脸》、《叶子》、《别怕有我》、《最好的朋友》、《雨夜》、《天使的选择》、《我还是挑我的》、《爱就爱了》、《展翅高飞》、《十二种颜色》、《花样年华》;

二、被告北京花丽都娱乐**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国音**管理协会经济损失九万六千元、诉讼合理支出费用四千元;

三、驳回原告中国音**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被告北京花丽都娱乐**限公司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二千八百八十八元,由原告中**体管理协会负担六百五十六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二千二百三十二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交纳)。保全费一千零二十元,由被告北京**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于上诉期满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法院。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却拒不交纳或逾期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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