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清流县人民检察院以清检公诉刑诉(2015)8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甲犯盗窃罪,于2015年9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孙*甲于2015年9月25日死亡。依照《中华人*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五)项和《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止审理。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执行案例
官某某、张某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庄某某、张某某盗窃与叶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审刑事判决书
王某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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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某某、张某某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王某某犯盗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周**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张**、谢某某、张**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