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黄某某罚金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于2015年9月18日立案受理被执行人黄某某罚金执行一案。根据本院(2015)鄂*初字第00058号刑事判决书,罪犯黄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并处罚金10000元。被执行人黄某某已将罚金10000元履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2015)鄂秭归执字第0043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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