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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鹿**村民小组与雷建设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2015年1月23日,本院(2014)桂阳法刑初字第221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雷建设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责令被告人雷建设退赔本案被害人损失1066.775万元。2015年6月18日,本院以(2015)桂阳法执字第36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划拨被执行人雷建设以蒋*名义在中国农*支行账户560736元。2015年7月2日,异议人桂阳县鹿*村民小组(以下简称马*小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本院依法受理后组成合议庭对异议进行了审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异议人马*小组提出异议称,在执行(2014)桂阳法刑初字第221号刑事判决书:责令被告人雷建设退赔本案被害人的损失1066.775万元一案中,桂*民法院于2015年6月18日作出(2015)桂阳法执字第365号执行裁定书:划拨被执行人雷建设以蒋*名义存入中国农*支行账户的存款560736元。异议人认为上述款项不是被执行人雷建设所有的,也不是村民蒋*所有的,而是马*小组集体所有的。特此提出异议请求将已划拨的款项返还原账户。

本院查明

经审查查明:1、罪犯雷建设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如下,2011年9月20日,因桂阳县商贸城物流园项目建设,桂阳*储备中心征收了马*小组的土地111.275亩,给马*小组征地补偿款3976462元,上述款项于2012年1月17日分两次转入时任组出纳的蒋*(已判刑)农业银行账户,由组干部雷建设、蒋*、雷*(时任会计已判刑)管理。2012年1月18日,对门岭加油站因新农村建设补助马*小组30万元。2012年年初,雷建设因在地下六合彩输了钱,遂以参加工程投标垫资为由,联系蒋*、雷*商量挪用组集体财产300万元去验资。至2012年2月8日,罪犯雷建设挪用马*村民小组资金300万元。上述被挪用的资金归还情况如下:从2012年4月19日至2013年2月共归还现金287.6万元,加上之前部分挖机做事的钱在蒋*处(扣除),300万元已还清。至2012年底马*小组用该300万元及其他收入分配给村民共3875000元。2、罪犯雷建设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事实如下:从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在何*、周*、周*、周*、周*等人介绍下,罪犯雷建设先后骗取付光润、周*、周*、周*、周*等22宗土地购买者的购买款共1066.775万元,其中雷建设得了820万元,何*得182万元,周*得58.875万元,周*得4.7万元,周*得7.7万元,周*得13.5万元,罪犯雷建设的赃款去处:归还所挪用的300万元,个人做生意、买住房、开茶楼、买车子、养情妇、买六合彩等。3、关于中*银行蒋*账户的资金情况:2013年8月,马*小组组长雷建设、会计雷*、出纳蒋*为存款方便在中*银行办理了以蒋*的父亲蒋*的名义的上述账户,该账户现有资金560763.13元,其资金组成为:1、2011年8月21日珍珠大道加油站的征地款242760元(当时未支付),该款于2013年8月19日打入马*小组在沪农商村镇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又于2013年9月26日现金转存至蒋*在中*银*支行的账户上;2、2013年8月2日珍珠大道加油站附加征地款100000元,转入蒋*的建行账户,2013年9月21日上述100000元分二次存入蒋*的账户;3、2013年9月23日蒋*从建行账户取出200000元(该款是2013年9月23日欧*宗其为承包本组新农村建设石方工程而打的押金)存入蒋*账户,当天蒋*将自己身上的本组流动资金2万元存入该账户。上述连同部分利息组成了560763.13元(2013年9月26日支付2000元)。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罪犯雷建设挪用300万元的时间是2012年2月8日,罪犯雷建设归还上述款的时间是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且该款项已于2012年底分配给了村民;罪犯雷建设的诈骗时间是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从时间上可确定雷建设用诈骗的钱归还上述300万元的大部分;而蒋*的账户是2013年8月开设的,其560763元资金打入的时间是2013年9月以后,且打入的资金合法。从账户的主体、开设时间、资金的流入分析,该账户资金不能认定是雷建设犯罪所得。故本院将蒋*账户560763元资金作雷建设的犯罪金额认定进行划拨应属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撤销(2015)桂阳法执字第365号执行裁定书第一项划拨被执行人雷建设以蒋*名义在中国农*支行账户的存款560736元。将已划拨的款项560736元返还给桂阳县鹿*村民小组。

如不服本裁定,认为原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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