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诉被告上海*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刘*于2005年10月1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刘*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刘*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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