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杨**与长葛**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杨*诉被告长葛*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杨*于2009年6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杨*所提申请属于自主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行为,不违背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杨*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4900元,由原告杨*负担。

裁判日期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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