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史**与通榆**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史*诉被告通榆*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原告史*于2014年12月1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史*撤回起诉。

诉讼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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