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防城港*有限公司、卢*广申请执行广西*限公司、梁*、罗*关于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做出的(2013)港民初字第69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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