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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与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与被告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5月27日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田*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对被告田*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马*撤回对被告田*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300元,依法减半收取650元,由原告马*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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