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保险诈骗案一审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涉嫌犯保险诈骗罪,于2015年8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公诉机关以事实、证据有变化为由,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检察院撤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