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安徽富*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喜*责任公司借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方*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本院认为,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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