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杜**诉被告靳**借用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审查,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具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杜**的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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