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余**借用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武汉*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湖北万享通讯*公司借用合同纠纷一案,孝昌县人民法院2015年4月15日作出的(2015)鄂孝昌民初字第01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湖北万享科技有限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债权250000元已部分履行。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余某某与湖北万*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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