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汪*申请杨*离婚纠纷普通执行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汪*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杨*离婚纠纷一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15)香民一民初字第29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汪*于2015年7月1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现此案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15)香民一民初字第29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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