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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与曹*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苏*诉被告曹*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中,原告苏*于2015年3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苏*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苏*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苏*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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