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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与李**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张某某诉被告李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2015年4月14日原告张某某以私下和解为由申请撤回对被告李某某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对被告李某某的起诉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张某某撤回对被告李某某的起诉。

诉讼费150元,由原告张某某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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