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银行股份*润泰*公司借记卡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上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王**与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与中国建设银**区支行借记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邱**与中国建设银**健世纪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邓**与中信银行**岗支行借记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邱**、招商银行股份有**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纪支行借记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何*与中国建设银**分行借记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胡**与中国建**限公司珠海迎宾支行借记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TOMITAAKIHIRO与中国建设银**分行借记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孙**与中国工商**海分行借记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与中国建设银**分行借记卡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