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工商**圳龙岗支行与深圳市**司借记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银行股份*润泰*公司借记卡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上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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