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西安市**责任公司城东分公司诉被告韩一楚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与被告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向**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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