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阿*某某与被告莫*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阿*某某于2015年5月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申请撤诉属于原告自由处分其诉权的行为,其要求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阿*某某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尔*某某与的日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民事裁定书
阿*某某诉麻卡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沙*某某诉吉力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吉*某某与王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阿都某某与阿*某某婚约财产一审民事裁定书
木*某某与阿**、阿**乙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程**与阿**呷莫、阿**、阿*约哈莫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李某某与杨*、杨*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郎某某与彭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阿的某某与翁*某某婚约财产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