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师爱花等申请执行韩**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5年10月14日申请立案,本院于2015年11月13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自动履行完18260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该案执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涉民初字第88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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