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再审申请人南京**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南**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再审申请人南京**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司)因与被申请人南**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2014)江宁江民初字第869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大**司于2016年1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再审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大**司在本案审查期间提出撤回再审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

准许南京**限公司撤回再审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