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游**与郑**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游**与被告郑**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游**在规定期限内既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减、缓、免交申请,属不依法履行诉讼义务。依照《》第,》第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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