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游**与被告郑**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中,原告游**在规定期限内既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减、缓、免交申请,属不依法履行诉讼义务。依照《》第,》第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执行案例
原告苏**、王**与被告苏**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林清廉与林**、林**、林**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原告李**与被告王**、游荣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黄**与被告郑**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罗周*与赖小洪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肖**与谢**、翁*、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