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执行人德州**卫生局与被执行人王**行政处罚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德州**卫生局与被执行人王**行政处罚纠纷一案,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德城行非执字第40号行政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案在执行中,根据申请执行人能够提供的财产线索,以及本院调查所获,未发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6)项,《最**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在发现被执行人财产后可随时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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