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甘肃**路路政执法管理所与某某某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甘肃省甘州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所于2015年6月4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甘肃省甘州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所于2014年12月30日对甘**电公司作出的甘甘路罚(201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院认为

本院于2015年6月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甘肃**路路政执法管理所的甘甘路罚(201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甘肃**路路政执法管理所的甘甘路罚(2014)6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最**法院关于执行u003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u003e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对甘肃**路路政执法管理所的甘甘路罚(2014)6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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