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刘**诉被告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行为纠纷一案中,因原告刘**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一审案件受理费,也未提出减、免、缓交案件受理费申请。依照《最**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款、《最**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照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陈*与福州市晋安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强制一审行政裁定书
何**不服武**费征管督察大队林业行政强制、不服武平县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仙游县赖店镇坂头村第九村民小组与仙游县赖店镇人民政府、仙游县**民委员会土地行政强制一审行政判决书
姚**与龙海市紫泥镇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强制二审行政裁定书
邓**与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公安行政强制措施及行政赔偿一审行政裁定书
林**等与福州闽桥拆迁工程处拆除房屋行政强制行为二审行政裁定书
莆田**源局与黄**非诉审查与执行纠纷一审行政裁定书
执行案例
罗**与福建省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补偿二审行政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