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胡**与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行政登记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胡**与被告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第三人胡**土地行政登记一案,本院于2014年4月30日决定立案受理,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移交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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