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青岛市**政管理局与王**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青岛市**政管理局与被执行人王**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2014)黄*审字第206号行政裁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请求为要求被执行人执行人民币6000元,在执行过程中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6050元(含执行费50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2014)黄*审字第206号行政裁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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