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执行人张家**管理局与被执行人屈*任行政裁决一审行政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家**管理局与被执行人屈*任行政裁决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屈*任的房屋没有拆除,因申请执行人不急于要求对屈*任的房屋强制拆除,并履行强制拆除的相关协助义务。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湖南省**人民法院的(2013)张中行非字第10号行政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如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可立即重新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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