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吴**与孙**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孙**、吴**、金良诉被告宣**、濮**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方逾期不预交案件受理费,且没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u003c诉讼费用交纳办法u003e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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