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PIN SIA与广州**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PINSIA诉被告广州*有限公司劳务纠纷一案中,原告PINSIA于2015年11月1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PINSIA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PINSIA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由原告PINSIA负担(已付)。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