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执行人承德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广运修理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承德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广运修理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武广运的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2014)双滦民初字第1817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