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丁家有与许**(2012)丽*执民字第251号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执行所依据的湖北省**民法院于2011年8月11日作出的(2011)宜**二终字第00020号民事判决书,已被该院于2013年5月7日作出的(2013)鄂宜昌中民再终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湖北省**民法院(2011)宜**二终字第0002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李**与杨**、邱**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赵**与陈**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杨**与李**、邱**等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罗**与徐**、徐**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与徐**、徐**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叶**与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夏笑笑与李**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兰**与陈**一案执行裁定书
柳**与商**一案执行裁定书
吴**与王*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