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韦**与陈**、陈*合伙协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韦**申请执行陈**、陈*关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人民法院(2014)武民二初字第20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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