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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富与郑**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黄*与被告郑**合伙协议纠纷一案中,原告黄*于2015年10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黄*与被告郑**达成债务抵消协议,原告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黄*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94元,由原告黄*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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