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陈*与WeiXingYou合伙协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陈*与被执行人WeiXingYou(中文译名韦**)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3月31日作出(2015)东执字第160号执行裁定书,依法限制了被执行人WeiXingYou(中文译名韦**)出境,并扣留其有效护照(护照号488164634)。现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WeiXingYou(中文译名韦**)的出境限制。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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